半岛网页版(原郑州市豫通市政公用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年,企业可提供工程监理,工程招标代理,政府采购代理,工程造价咨询;工程项目管理;建设工程项目咨询服务;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建筑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及技术服务等相关服务。现拥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资质,同时开展招标代理及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现为中国建设监理协会会员单位,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河南省监理企业二十强(建筑业骨干企业),河南省建设监理协会副秘书长单位,河南省投标先进单位和诚实守信单位,河南工程咨询行业十佳杰出单位,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重点培育企业,河南省信用评价优秀等级监理企业,河南省高新技术企业,连续多年被评为省先进监理企业和诚信建设先进企业。
公司成立至今,始终秉承“监造精品工程,实现企业价值”的宗旨,以“公正守法,诚信经营,科学管理,服务至上”为核心,以“创新发展”为企业追求,以“求真务实,严谨负责”为服务标准,以“回报社会和员工”为企业使命,积极开拓,勤于探索,积累了丰富的监理工作实践经验,建立了一套行之有效的监理工作制度和内部管理制度,通过ISO体系认证,获得3A级信用等级证书、3A 级重合同守信用企业、3A级诚信经营示范单位。
公司按照现代企业管理模式,建立了科学高效的组织机构,现设“一办一部四中心”,即总经办、综合部、工程管理中心、人力资源管理中心、经营管理中心、财务管理中心。
公司技术力量雄厚,把“以奋斗者为本”作为企业的用人理念,积极开拓,勤于探索,积累了丰富的监理工作实践经验。企业现有员工600余人,技术人员占总人数的94%,其中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100余人,高级工程师35人,工程师195人,各类专业技术人员572人,人员专业涵盖道路、桥梁、隧道、城建、工民建、给排水、暖通、燃气、电气、测量、园林、绿化、机电、电力、交通、设备安装、招标代理、工程造价、工程咨询、项目管理等,拥有先进的检测设备及专业实验基地。
二十多年的专业服务和经验积累,先后承担了1600余项工程建设监理项目,工程总造价近叁仟伍佰多亿元。监理工程范围涉及市政道路、桥梁、隧道、管网、污水处理厂、自来水厂、园林及道路绿化、房屋建筑、桥梁及房屋加固、装饰装修、设备安装、交通建设、水利水电、河道治理、土地整理、电力、输变电工程等,尤其是在工程行业新兴的综合管廊、海绵城市、装配式建筑(房建和桥梁)等监理及咨询领域有丰富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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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微信公众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及有关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现将《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
为加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以下简称“质量检测”)管理,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制定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测机构”)资质标准。
一、总则
(一)本标准包括检测机构资历及信誉、主要人员、检测设备及场所、管理水平等内容(见附件1:主要人员配备表;附件2:检测专项及检测能力表)。
(二)检测机构资质分为二个类别:
1.综合资质综合资质是指包括全部专项资质的检测机构资质。
2.专项资质专项资质包括: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钢结构、地基基础、建筑节能、建筑幕墙、市政工程材料、道路工程、桥梁及地下工程9个检测机构专项资质。
(三)检测机构资质不分等级。
二、标准
(四)综合资质
1.资历及信誉
(1)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或依法设立的合伙企业,且均具有15年以上质量检测经历。
(2)具有建筑材料及构配件(或市政工程材料)、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建筑节能、钢结构、地基基础5个专项资质和其它2个专项资质。
(3)具备9个专项资质全部必备检测参数。
(4)社会信誉良好,近3年未发生过一般及以上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2.主要人员
(1)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工程类专业正高级技术职称,质量负责人应具有工程类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均具有8年以上质量检测工作经历。
(2)注册结构工程师不少于4名(其中,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不少于2名),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不少于2名,且均具有2年以上质量检测工作经历。
(3)技术人员不少于150人,其中具有3年以上质量检测工作经历的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60人、工程类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30人。
3.检测设备及场所
(1)质量检测设备设施齐全,检测仪器设备功能、量程、精度,配套设备设施满足9个专项资质全部必备检测参数要求。
(2)有满足工作需要的固定工作场所及质量检测场所。
4.管理水平
(1)有完善的组织机构和质量管理体系,并满足《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GB/T27025-2019要求。
(2)有完善的信息化管理系统,检测业务受理、检测数据采集、检测信息上传、检测报告出具、检测档案管理等质量检测活动全过程可追溯。
(五)专项资质
1.资历及信誉
(1)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或依法设立的合伙企业。
(2)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钢结构、地基基础、建筑幕墙、道路工程、桥梁及地下工程等6项专项资质,应当具有3年以上质量检测经历。
(3)具备所申请专项资质的全部必备检测参数。
(4)社会信誉良好,近3年未发生过一般及以上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2.主要人员
(1)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工程类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质量负责人应具有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均具有5年以上质量检测工作经历。
(2)主要人员数量不少于《主要人员配备表》规定要求。
3.检测设备及场所
(1)质量检测设备设施基本齐全,检测设备仪器功能、量程、精度,配套设备设施满足所申请专项资质的全部必备检测参数要求。
(2)有满足工作需要的固定工作场所及质量检测场所。
4.管理水平
(1)有完善的组织机构和质量管理体系,有健全的技术、档案等管理制度。
(2)有信息化管理系统,质量检测活动全过程可追溯。
三、业务范围
(六)综合资质承担全部专项资质中已取得检测参数的检测业务。
(七)专项资质承担所取得专项资质范围内已取得检测参数的检测业务。
四、附则
(八)本标准规定的技术人员是指从事检测试验、检测数据处理、检测报告出具和检测活动技术管理的人员。
(九)本标准规定的人员应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十)本标准中的“以上”“不少于”均含本数。
(十一)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十二)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解释。